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事審判實務
CRIMINAL PROCEDURE-TRIAL PRACTICES 
開課學期
96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王兆鵬 
課號
LAW412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52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社法11 
備註
先修科目:刑事訴訟法下(適用全校學士班學生)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9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分為兩部份:第一部份包括由王兆鵬老師講授審判實務概說,接續再由陳恆寬庭長、林邦樑檢察官、羅秉成律師針對院、檢、辯實務各兩週的課程,之後則為檢驗上課成果的第一次模擬法庭。第二部份課程則再由院、檢、辯實務家繼續各以兩週的時間介紹實務運作,最後一週再以第二次模擬法庭驗收成果。 

課程目標
1、模擬法庭:
全班分為「院方、檢方、辯方」三大組(比例為2:4:4),每一類組再各分為四小組。其他如證人、書記官、法警角色則由各小組各自分派負責。授課教師將設計案例供「每一小組」操作演練,每次模擬法庭均由「抽籤」決定必須上台演練之組別(法官組提前一天抽籤,律師及檢察官組則於演練當天抽籤),而「每一小組」均須準備上台演練,請修課同學特別留意!

2、書狀寫作練習:
「每一小組」(包含上台演練及未上台演練之各組)均須於「期中」(第一次模擬法庭前)繳交所屬類別(院檢辯)針對模擬案例所撰寫的書狀。
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分數 
80% 
 
2. 
書狀練習 
20% 
書狀練習分四級評定:+20分、+10分、不予加減、-10分 
3. 
「上課」及「模擬法庭」的表現 
0% 
授課教師另得依據「上課」及「模擬法庭」中的表現權衡加分或扣分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0  王兆鵬教授 刑事審判概說 
第2週
2/27  林邦樑檢察官 檢方實務一 
第3週
3/05  林邦樑檢察官 檢方實務二 
第4週
3/12  羅秉成律師 辯方實務一 
第5週
3/19  羅秉成律師 辯方實務二 
第6週
3/26  陳恆寬庭長 院方實務一 
第7週
4/02  陳恆寬庭長 院方實務二 
第8週
4/09  第一次模擬法庭 
第9週
4/16  林邦樑檢察官 檢方實務三 
第10週
4/23  林邦樑檢察官 檢方實務四 
第11週
4/30  羅秉成律師 辯方實務三 
第12週
5/07  羅秉成律師 辯方實務四 
第13週
5/14  陳恆寬庭長 院方實務三 
第14週
5/21  陳恆寬庭長 院方實務四 
第15週
5/28  第二次模擬法庭 
第18週
6/18  期末考